嘉義街頭藝人登記 RPA

服務條款

使用「嘉義街頭藝人登記 RPA」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,由祥富數位科技(股)公司提供)前, 請詳閱以下條款。完成訂閱申請即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。

本條款最後更新:2026-09-09

一、服務內容與訂閱方式

本服務為月訂閱制,依您選擇的方案按月計費。您可以在「產品介紹」頁面查看目前上架中的 方案內容(含展演人數上限、每日執行次數上限、裝置數上限等權益)。

二、付款方式與開通

三、授權碼與下載連結的使用限制

四、裝置數限制

每張授權碼可綁定的裝置數量依您購買的方案而定(於「產品介紹」頁面標示)。啟用新裝置達到 上限後,需聯絡我們釋放額度才能綁定其他裝置;同一台裝置更換授權碼時,會自動解除原本的 綁定並改綁新授權碼。

五、到期後的處理方式

授權到期後,軟體端的啟用(activate)與執行回報(heartbeat/usage)都會被拒絕,無法繼續 執行自動化申請流程;但您既有的訂單、授權、執行紀錄不會被刪除,會依「隱私權政策」 所述的保存期間繼續保留。若您在到期後續訂,可延續使用同一張授權碼。

六、七日猶豫期之排除(請詳閱)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通訊交易原則上享有七日猶豫期。但依行政院公告之 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,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 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」者,屬於得排除七日猶豫期之 合理例外情事。

本服務即屬於上述例外:您送出訂閱申請並經我方確認付款後,即會立即開通並交付 授權碼(license key)與軟體下載連結,屬於「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。 因此本服務不適用七日猶豫期

您在送出訂閱申請時,即表示事先同意本服務於付款確認後立即提供,並同意放棄 七日猶豫期。若您不同意此條件,請勿送出訂閱申請。

七、退款政策

八、責任限制

九、其他

本條款如有修訂,將公告於本頁並更新「最後更新」日期。若您對條款內容有疑問, 請透過聯絡我們頁面與我們聯繫。

本條款由服務提供者自行擬定,尚未經律師審閱。